【筆記】科技與人類經驗的4A交會點

如果人類生存的最終弧線傾向於自我實現和自我實現,那麼每一個外在構造,包括這裡探討的四個 A,在絕對意義上都會縮小。

自主權、願望、可級性和優勢對於生存和公平參與是必不可少的,然而,對它們的不斷追求會悄悄地將我們的目光轉向外部,轉向不斷增加的選擇,遠離意義、幸福和解放所在的內部領域。

印度思想家拉吉夫·馬洛特拉將這種張力提煉為兩種自由之間的選擇。 「 做 …的自由 」——追求所有可用和可想像的選擇的許可——很容易化為分心,最終帶來痛苦,因為每一種新的可能性都會催生新的渴望。 「 擺脫 ……的自由 」——從衝動、執著和無休止的慾望中解放出來——掃清了通往自我實現的道路。

科技或許會放大或阻礙這兩種模式,但它們永遠無法取代內在的轉變本身。最終,最深刻的賦能並非影響世界的力量,而是了解並擺脫體驗它的自我的能力。

正文開始

不意間讀到 Anil Kumar Challa 的文章:Technology and the 4A Junction in Human Experience (科技與人類經驗的4A交會點),深得我心,忙摘要筆記。

文章原文:
https://medium.com/@anilkumarchalla/technology-and-the-4a-junction-in-human-experience-6850af5f8c5b

我們擁有抱負,擁有憧憬更美好未來的動力。這些動力不會隨著科技的進步而消失,反而會愈發銳利。

我們所面臨的不僅是建構或適應強大的工具,而是更要確保它們能夠豐富我們生活而非侵蝕我們人性。

Agency(自主權)、Aspiration(願望)、Access(獲取)和 Advantage(優勢)這四種相互關聯的力量,如何塑造人類的經驗,尤其是在這個日益受科技影響的世界?
他的核心論點很簡單: 當科技能夠提升而不是取代人類豐富的體驗時,它們才是最有意義的。

4A 簡述於下:

  1. Agency / 自主權,代理
  2. 自主權是指選擇和影響改變的能力,阿馬蒂亞·森曾將其定義為能力 ——人們能夠有效地做什麼和成為什麼樣的人。以及 誰來採取行動?

    文章引用了阿馬蒂亞·森(Amartya Sen)的概念,將其闡述為「能力」(capabilities),即人們實際上能夠做什麼和成為什麼。

    科技技術可以擴大個人的自主性,例如讓公民成為報導的行動者,但自主性也會受到限制,例如缺乏書面證明或面臨監控等風險。透過持久、低成本的方式正式化協議可以強化個人的自主性。

    無論是數位收據、基於區塊鏈的智慧合約,還是社群借貸應用程序,它們都增強了個人能動性,而無需個人利用脆弱的社會資本。

  3. Aspiration / 願望
  4. 並非只是模糊的願望,而是對能夠清晰想像的未來付諸行動的強烈渴望。

    例如基於簡訊的土地記錄入口網站(印度)或數位出版工具,可以顯著擴展對可能性的感知,並增強規劃更美好未來的能力。然而,推薦演算法等問題有時會無意中縮小這種抱負的空間。

    因此,確保廣泛而多元的訴求不僅需要先進的設備,更需要周到的治理。這包括實施透明的演算法,為少數民族語言提供可發現性補貼,以及培養公民的媒體素養。透過這樣做,我們可以確保科技繼續賦予個人想像和追求廣泛未來的能力,而不是縮小他們的視野。

  5. Access / 可及性
  6. 打破稀缺之門,降低或是消除進入門檻。

    從歷史上看,技術的每一次飛躍都將稀缺的物品轉變為幾乎取之不盡的資源,大幅增加了可及性。例子包括從昂貴的影印轉變為近乎零成本的數位副本,或在智慧型手機上查閱資源。

    然而,由於數據傳輸費用、語言障礙和身心障礙者等可及性等因素,可及性仍然不均。公平的設計和政策,例如開放取用運動,對於真正的可及性至關重要。

    可及性催生了多樣化的故事,但也帶來了低品質或具操縱性的內容。

    確保廣泛而多元的訴求不僅需要先進的設備,更需要周到的治理。這包括實施透明的演算法,為少數民族語言提供可發現性補貼,以及培養公民的媒體素養。透過如此,我們可以確保科技繼續賦予個人想像和追求廣泛未來的能力,而不是縮小他們的視野。

  7. Advantage / 優勢:特權的重新洗牌
  8. 每一次重大的技術飛躍都會重新洗牌,但僅僅向人們提供一件新工具,很少能改變局面。重要的是「有效地利用」:將工具轉化為滿足實際需求和願望的價值。

    這種有效性取決於經常被忽視的優勢:學習的意願、適應的基本技能(素養)以及看到可能性而不是威脅的開放心態,才能將可及性轉化為優勢。

    以上所列,可以透過政府政策措施來幫助使用者將可及性轉化為優勢,並防止網路效應固化權力。

    政府政策必須做的不僅僅是把新科技硬體設備塞到人們手中。便攜式安全網與人們轉進到新科技時所需要的各式中介平台的設立,都有助於用戶將存取權轉化為優勢。如果沒有這樣的護欄,網路效應就會阻礙進步:如同 搜尋引擎/社交網路平台/各家 AI 服務提供商 規模越大,它們鎖定的資料就越多,控制力就越強,越容易成為數位世界封建領主(壟斷)。

    所以反壟斷規則和資料可攜性標準不是繁文縟節——它們是潤滑劑,可以防止創新停滯,並防止今天的破壞者變成明天的封建領主。

    簡而言之,科技的前景並非在於我們共享的新科技設備,而是那些隨時準備塑造它的頭腦。為人們提供技能、支持和適應的自由,創造性破壞就能轉化為創造性革新——成為激勵更多人而非僅僅激勵少數幸運兒的引擎。

除了以上四點之外,作者另外提到:

  1. Trust Infrastructures and Human-Centering(信任基礎設施和以人為本)
  2. 技術是一個乘數,而非一個獨立變數。

    因此,設計師必須遵循兩個原則:

    • 首先,將易理解性融入工具之中,例如使用當地語言建立介面、提供圖示說明、為視障人士提供語音提示。
    • 其次,確保問責制 :開源程式碼、第三方審計、社群治理委員會。

    這些原則將優勢定位於公共資源 ,而不僅僅是私人租賃​​。

    技術普及的實例:
    我們可以印度的統一支付介面(UPI)發布開放協議時作為一個成功的案例,他讓小型商店(如家庭雜貨店)獲得與大型企業相同的無現金支付能力。這不僅提升了小商家的競爭力,還使得農村婦女能夠在功能簡單的手機上透過 QR Code 進行支付,從而促進了經濟的包容性和社會的公平性。

  3. Toward an Enriched Human Experience(走向豐富的人類經驗)
  4. 要判斷一個新工具是解放性的還是榨取性的,必須問四個問題:

    • 是否擴大了自主權範圍 —— 誰可以採取行動 ?
    • 是否擴展擴大了人們的願望 ── 什麼樣的未來是可行的 ?
    • 是否增加了獲取途徑(取得門檻是否下降) —— 人們能夠以多便宜、多容易的方式獲取支援資源 ?
    • 最後,是否平衡了優勢 —— 誰吸收了好處,誰承擔了壞處 ?
    •  

    當技術能夠增強而非取代以上這些人類經驗的四個方面時,它才最有意義。

參考資訊

  1. 科技與人類經驗的4A交會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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