離譜的冒險,不是勇敢
文/洪蘭 天下雜誌 2005/1/15
最近校園裡很流行「大冒險」遊戲,週末沒事幾個人聚在一起打賭或猜拳,輸的人便要做出危險好笑的動作,賭的動作愈離譜,起鬨的同學情緒愈亢奮,各種想不到
的花樣都出籠,有些行為其實相當離譜,已到危險的邊緣,不是賭博竟是在賭命了。我勸他們愛惜生命時,他們竟然認為這是「勇敢」,反而跟我說,「老師,人家
都在說七年級生沒有冒險犯難的精神,我們就在培養冒險犯難呀!」我聽了啼笑皆非,反問他們有沒有念過孔子說子路的話?暴虎馮河,非勇也,拿自己生命或名譽
開玩笑,它是不智,不能把這兩個混為一談。就像創造不只是新奇而已,它必須對人類有貢獻,不論這貢獻是心靈的還是物質的。創造絕對不是胡思亂想,隨便想出
一個不一樣的東西。勇敢也是一樣,它必須從正義出發,必須造福他人或成就理想才是勇敢。
現在孩子很容易衝動,被人一激就不顧後果,又望文生義,以為敢做就是有勇氣,殊不知勇敢的行為是有意義的,它的背後是正義和公理,勇敢是美德,搞笑不是。
其實最大的勇氣是一個人能夠在堅持正義的理念下從容就義,知道必死還去做,這才是真正的勇敢,它的難度比臨陣赴死更難。最近讀了郝明義先生的「那天早上,
他是怎麼想的」的文章,頗受感動,年輕人應該去讀一下。
易經的第二十八卦是「大過卦」,這一卦的的第六爻是「上六:過涉滅頂,凶,無咎」。意思說,這件事大凶,做了像涉水會滅頂,有殺身之禍,但是這個殺身之凶
卻不是你的錯(無咎),不可怪罪於你。建文四年,燕王朱棣攻入南京時,方孝孺卜到了這個卦,郝明義問,他卜到凶卦為什麼還敢去做?
方孝孺是明初的大儒,就像民國的蔡元培、錢穆一樣,有清譽,地位崇高,明成袓希望他為他的政權背書,所以一定要他起草即位詔書,方孝孺不齒燕王所為,不
寫,結果被凌遲處死,而且還滅族,全族老老少少八百餘口無一倖免。方孝孺明知拒絕必死,而且滿門抄斬,仍敢拒絕,這才是勇氣,難怪徐霞客說,「二百年來,
不問賢與不孝,皆知有先生,皆知有先生之文。」
中國古代有許多諫官,寫完諫書自己先在家懸樑,因為知道必死,為了避免受苦刑,先行自盡。這種為原則、為良心、為自己的人格,寧死不屈,這才是勇敢。如果
與人家賭,去做一件自己平日不敢做之事,這絕對不是勇敢,這是不尊重自己,不把自己的人格與名譽當一回事。
現在學生受到電視綜藝節目影響,什麼事只要有人敢做,上了報後,便蔚為風氣,積非成是之後,便理所當然成為風尚,再也無人去問它的意義何在,實在是件很危
險的事。
現在我們已經不談「忠」了,如果再搞不清什麼是「勇」,任由社會把寡廉鮮恥當作勇敢,那麼國家的淪亡真會比海嘯還來得快了。